联系方式
CONTACT US

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

0371-65709235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
时间:2021/6/7 点击:1802 
 

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

1. 省级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事前绩效评估的时间为预算编制阶段,由省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评估对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申请省财政预算资金的政策和项目。拟新增出台的重大政策、500万元以上的新增专项资金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开展事前绩效评估;500万元以下的新增专项资金及一般性项目支出,可适当简化评估方法和程序,按要求提供拟申请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事前评估报告。评估的重点包括项目政策立项实施的必要性和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财政支持方式科学性、预算编制合理性等。

根据最新的预算编制要求,省财政将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2. 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绩效目标包括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由省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申报预算支出时设置;按照“谁审核预算,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由省财政厅或省级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绩效目标应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指标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根据最新的预算编制要求,专项资金要分别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和区域(项目)绩效目标,一般性项目要逐个设立绩效目标,基本支出要连同部门其他支出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公开,对于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

3. 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的涉及范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分为整体绩效目标、区域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由省级主管部门设置,省财政厅审核提出意见;实行因素法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设置区域绩效目标,由市县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设置,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实行项目法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由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具体实施单位设置相关基层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按程序上报。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是编制和分配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专项转移支付都应当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流程。

4. 省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

绩效监控以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预算执行进度为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

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省级部门要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运用科学合理的汇总分析方法,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试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并定期向省财政报送绩效监控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财政奖强化对绩效监控结果审核,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省财政厅和省级部门(单位)要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以及完善预算管理、调整当年预算和安排下年预算的重要依据。

5. 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根据实施主体,绩效评价分为资金使用单位自评、部门绩效评价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通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的原则,评价结果实施百分制和优、良、中、差四级分类。

今后各类即将到期的财政支出政策,如需延续的,原则上要先进行财政绩效评价,再根据评价结果等统筹考虑是否延续。

6. 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统一、绩效奖惩与问责相结合的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还包括反馈与整改、报告与公开、综合考核奖惩等。

省财政厅实施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和部分省级部门实施的绩效评价结果随同年度决算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除涉密内容外,绩效评价结果随同年度决算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0
字体显示: 】【打印此页】【收藏此页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康平路交叉口佳田商务中心16楼
电话:0371-65709235 0371-86632906 0371-56018036
QQ:3475852250
业务咨询邮箱:3475852250@qq.com
邮箱:henantiande@126.com
咨询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
多元化服务 工程造价
 
网站首页 | 咨询服务 | 审计服务 | 资产评估 | 房地产评估 | 工程造价 | 多元化服务| 新闻动态 | 企业文化 | 人才招聘 | 客户案例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0371-65709235 客服邮箱:henantiande@126.com 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早9:00-晚18:00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康平路交叉口佳田商务中心16楼 邮编:450000
Copyright 2004-2016 河南天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豫ICP备16030140号
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仅供参考,如有与本公司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不符,以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为准。